8月10日晚间,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鸿高科,代码:605008.SH)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批复》文件同意长鸿高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定增完成后,陶春风对长鸿高科的持股比例将上升至66.24%,控制权进一步加固。
据悉,长鸿高科自成立以来,专注于TPES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实现TPES全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能力,不断向市场提供高性能、高附加值的环保型新材料,以替代传统低端、低环保性能材料。随着低碳经济时代的到来以及环保理念不断深入人心,既环保又节能的TPES产品未来需求将进一步提升。
公司在专注主业的同时,也在可降解塑料领域进行积极布局,公司投资的60万吨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项目逐步投产后,将成为华东地区产能最大的PBAT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之一,公司收入结构更加多元化。
通过两大产业布局,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并通过柔性化的生产模式,能够对于市场进行快速响应,达到利润最大化。
近年来,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来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公司借款规模较大,财务费用支出较多。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途之一为偿还银行借款,偿还银行借款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显著降低,偿债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公司财务风险降低。
这次定增充分展示了实控人对公司支持的决心,以及对长鸿高科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业务布局,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推动公司在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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