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教委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明确主体责任、强化家长监督、鼓励自主选购”为核心,为校服管理提供了一份兼具针对性与操作性的“重庆方案”。
长期以来,不少地方的校服管理存在“责任模糊地带”,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职责划分不清晰,最终出现“质量出问题找不到责任人,家长投诉无门”的困境。重庆新规的首要突破,便是清晰界定“中小学校承担校服选购主体责任”,并将校服选购纳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管理,从制度层面把“责任担子”稳稳压在学校肩上。
对学校而言,主体责任也是“办学自主权”的回归。新规允许学校结合办学特色、历史文化设计校服,让校服不再是千篇一律的“面口袋”,而是承载校园文化的载体。这种可能性,正是建立在“学校自主决策”的基础上,避免了“一市一款”对校园特色的抹杀。
新规明确要求,学校成立的校服选购组织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选购前需“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这意味着家长在供应商选择、款式确定、质量验收等关键环节拥有绝对的“投票权”。更关键的是“不折腾学生和家长”,原已统一着装的学校,若大多数学生及家长对原款式表示满意,可以沿用原款式。选购中需公开需求、公示结果,选购后需接受家长评价,打破了校服选购的“信息壁垒”。
近年来,“一市一款”的校服模式在部分地区推广中出现异化,统一款式导致仿冒泛滥,集中采购易形成区域垄断,反而背离了“规范市场”的初衷。重庆新规跳出这一误区,明确“学校自行选购”为核心模式,既保障了市场公平竞争,又为校服个性化留出空间。
新规设计的“自行选购模式”灵活且务实:规模较大的学校可自主评定供应商或委托第三方招标;小规模学校可采取“多校联合、一校为主”的方式降低采购成本;甚至允许“选购组织确定款式后,由企业市场化生产销售,家长自主购买”。这种不搞“一刀切”的思路,避免了“一市一款”可能带来的地方保护。新规严禁“定点”“定商标”干涉交易,不得设置不合理入围条件,确保所有合规企业都能公平参与竞争。
重庆校服新规的核心逻辑,是让校服管理回归“以学生为中心”的本质——把“权责”归位给真正相关的主体,把“选择权”还给服务对象,才能实现校服从“管理工具”到“教育载体”的转变。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