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4日晚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则广告行政处罚,内服美容品牌“五个女博士”因低俗广告被处罚款40万元。处罚公告中显示,该品牌近期发布的商品广告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即广告内容“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这是近年来,继宝洁、椰树之后,又一因低俗广告深陷舆论漩涡的知名品牌。
截止至发稿时间,五个女博士品牌已在其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上公开发表致歉声明,表示“诚恳接受、坚决整改”“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五个女博士品牌在致歉声明中称,“在收到用户的批评意见时,我们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全面下线了该广告,并在公司内部展开了为期30天的严查整顿”。全文如下:
致歉声明
6月14日晚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关于我司电梯广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处罚公告。对此处罚决定,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并对广告内容所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向大家郑重道歉。
此前,在收到用户的批评意见时,我们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全面下线了该广告,并在公司内部展开了为期30天的严查整顿。
对于给用户带来的情感不适,我们再次表示诚挚的歉意。未来,我们将持续优化公司的广告工作流程,不断加强合规体系建设,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恳请大家对我们监督与指正!
近年来,多家品牌都曾因广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被市监局处罚。知名品牌椰树曾两次因此被处罚。广发银行曾因发布题为《不要告诉别人,你的肚子是被我们搞大的》受到同类处罚。Ulike脱毛仪因广告宣传语中“没有蓝宝石,我不脱”被责令整改。号称营销人才黄埔军校的宝洁集团也曾发布涉嫌物化女性的广告,其广告文案被消费者口诛笔伐。
就五个女博士品牌的广告问题,上海大学广告与品牌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广告主协会广告主研究院院长许正林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中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该产品广告的内容创意较为低俗,已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同时许正林表示,目前广告法的执行与监管日趋严格,其意义在于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市场氛围,警示广告主与广告制作公司应当加强自律,创意策划、文案设计不是越吸引眼球、越出奇就越好,广告行为必须要坚持正确导向,弘扬正能量,严守“社会伦理和良好风尚”底线,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就该处罚结果是否涉及虚假宣传和产品质量问题,许正林表示:《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不涉及广告虚假宣传和产品质量问题,从市监局的处罚结果来看,该产品的广告不存在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内容,该处罚也不涉及产品品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