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保险业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一文,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2年,我国累计处置不良资产9.2万亿元。近年来,遵循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面临良好的资产收持窗口,在市场供给增加并出现结构性变化的背景下,我国不良资产行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从市场主体的变化来看,万亿元级别的市场规模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市场机构进入,“5+2+N+AIC”的行业格局极大地丰富了不良资产市场。(新闻来源:金融时报)
说到我国不良资产市场,大家首先想到的大概是AMC,可实际上,我国不良资产行业的参与者通常会被概括为“5+2+N+AIC+外资系”。“5”就是指五大国有AMC,“2”则指的是各省都有1-2家地方AMC(部分省份已突破3家),“N”则是指的是其他诸如私募类的非持牌机构,“外资系”则是指外资资产管理公司,而AIC则特指银行系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关注投教小课堂的小伙伴们应该对此前介绍的AMC有些许印象,AMC的产生源自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国有企业债务问题严重,商业银行也因为提供大量信贷使得自身流动出现问题,所以AMC最初是为了化解商业银行风险而出现的,AIC的诞生则是源自2008年次贷危机,在强刺激政策下大量企业的债务问题逐渐严重,急需一批债转股机构助力化解金融风险,尽管背景不同,但两者实则一脉相承,都是为处理不良资产,化解金融风险而生。
2013年以前,我国不良资产市场主要由彼时的四大国有AMC主导,然而面临之后激增的不良资产,处置需求随之增加,地方AMC开始走上历史舞台。说到处理不良资产,我们就不得不提到债转股,“债转股”即将企业的不良贷款转移给不良资产处置方,由处置方将债权转为股权,由处置方成为企业股东来进行经营决策。我国债转股业务始于1999年国有四大AMC的成立,它们分别接收了国有四大行的不良贷款,使得四大行得以重新上阵。
到2016年,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再度攀升,且面临“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的大背景,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迅速增加,为及时化解金融风险,国务院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必须通过实施机构进行债转股操作,而且支持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指导意见》的出台意味着新设债转股机构成为可能,2017年,原银保监会发布征求意见稿,明确金融AIC的业务范围及准入门槛等事项,同年,五大国有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分别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很快,2018年迎来了我国大资管元年,资管新规发布,其中明确允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接受投资者委托为其提供财务的投资管理等金融服务,并且,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自主发行资管产品,这也就意味着AIC的业务经营范围有所拓宽。
紧接着,《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也正式出台,其中对我国AIC的业务范围、准入门槛、监管要求做了详细规定,同时,还鼓励AIC利用各种市场化方式和渠道筹集资金,发行私募资管产品、发行金融债、同业拆借等都是其募集资金的重要方式。于是,五大AIC纷纷进驻私募行业,自2018年以来,五大AIC的私募基金子公司陆续成立,并且其被允许在沪开展非债转股业务,这意味着五家银行的私募经营范围正在逐步放开。
2020年,针对AIC的资管业务,原银保监会以12号文对其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登记托管、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范,尤其对AIC资管业务的合格投资者进行了详细规定。AIC的资管业务与我们之前提到的理财子一类的机构并不相同,券商、基金、理财子这类机构是可以开展公募和私募资管业务的,而AIC和保险资管只可面向合格投资者开展私募资管业务。这里说的“合格投资者”都是具有4年以上投资经验的高净值客户,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800万元且近三年年收入不得低于60万元,如果是法人,那么净资产不得低于2000万元,此外AIC的资管产品通常称为“债转股投资计划”,单只起投金额为300万元。
由于金融AIC的准入门槛较高,仅注册资本一项就需要达到100亿元,且注册资金必须是一次性实缴的自有资金,因而大部分商业银行都难以独立负担高昂的注册资金,所以截止目前,我国依然只有五家金融AIC。五家金融AIC自成立以后发展迅速,根据公开数据显示,无论是总规模还是业绩情况,表现都颇为亮眼,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尤其在2022年,被誉为“AIC资管新规”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资本管理办法》发布,其中对AIC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和内部资本充足性管理及评估做了详细规定。新规旨在进一步加强对金融AIC的监管,强化其持续稳健经营的理念,提高自身风险防范和抵御能力。面对近年来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金融机构和实体经济都遭受了大量冲击,数以万亿的不良资产仍处于待处置状态,作为不良资产处置的重要机构之一——AIC的发展也面临着不小的挑战,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步伐,是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方式,未来仍将会有一系列的监管政策出具以更好地助力AIC提升自身管理水平,有序开展债转股业务,进一步提升其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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