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天津三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履职四年来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情况,介绍少年家事合议庭组建情况。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张立新主持。保税区社发局、保税区群团工作部、青年志愿者协会、辖区法院、学校、社区以及新华社、人民法院报、法治日报、天津电视台、天津交通广播等新闻媒体40余人参加。
据了解,天津三中院自2019年4月1日依法履职以来,共审结少年家事案件1002 件。其中,离婚纠纷案件424件,占比42.32%;继承纠纷案件189件,占比18.86%;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141件,占比14.07%;抚养纠纷案件135件,占比13.47%。
少年家事案件特点主要是:一是离婚纠纷混合人身与财产关系,事实查明难度大。离婚纠纷涉及解除婚姻、变更抚养关系、夫妻财产分割、损害赔偿,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房产、存款、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用等方面。家庭财产扩展到股票、债权等无形资产,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较多,对夫妻共同财产查明和处理的难度增大。二是继承纠纷以法定继承为主,房产权属认定问题突出。房产作为遗产,多以征收安置、商品房购买、出资取得个人公产房所有权或农村自建房屋的形式取得,登记缺失或登记权利人与实际权利人不一致,时间久远证据灭失或难以取得的情形较为常见。房产是否属于被继承人遗产以及具体份额,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认定,为审理继承案件带来难度。三是抚养纠纷中子女年龄普遍偏小,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是重点。抚养纠纷中子女为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案件数量最多,抚养权归属往往会给未成人的身心带来深刻影响,要主动、全面审查双方为未成年人提供的生活及教育环境,秉持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工作重点。
自建院以来,三中院始终立足司法审判职责,积极推动家事审判工作发展,着力妥善处理好每件家事案件,与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积极协作配合,共同发力,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立足审判职能,提升案件质量效果。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善于做家事工作的法官集中审理家事案件,发挥家事审判专业化优势。针对家事案件疑难复杂情况,健全畅通两级法院沟通机制,统一裁判尺度,切实提升家事审判质效。二是加强多元解纷,实质化解矛盾。充分利用“法院+N”的诉调对接机制,发挥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的协同作用,多方联动做好家事案件调解工作。不断加强与教委、老龄委、团委、司法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强化司法与社会组织的深度融合。三是延伸审判职能,护航弱势群体。涉及未成年人的典型家事案件审结后,定期进行家庭回访,了解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情况。发现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当事人,及时向其发送家庭教育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组织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深入社区,围绕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依法处理家庭财产、老年人民事权益保护等内容开展法律宣讲和法律咨询,营造敬老爱老良好氛围。四是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广泛利用新媒体发布案例,在公众号发表多期《以案释法系列之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解读》,在三八妇女节、儿童节发布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导作用。深入农村、社区、部队,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为主要内容开展宣讲授课;举办“打造沉浸式法治课堂,零距离感受司法力量”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四十余名大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沉浸式体验庭审全过程。与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成立培育青年法律人实践基地,常态开展法律实践课。利用媒体平台,通过情景短剧讲好法治故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下一步,三中院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部署要求,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良好的作风,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安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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